招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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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工业大学师生周转房临街门面公开招租公告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4-01-09 09:13:48

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河南工大资产经营公司经营性用房招租管理办法》,现对师生周转房临街门面进行公开招租,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河南工业大学师生周转房临街门面公开招租项目。

2.项目编号:MMZZ-2024-0109。

3.租赁标的:房屋面积、租金招租底价及竞租保证金等见下表。租金先缴后用,租赁履约保证金为年租金的10%。加价幅度应以1元为基本单位。

序号

标的名称

面积

(㎡)

经营范围限制

是否有优先权人

租金底价

(元/月/㎡)

竞价幅度(元)

竞租保证金(元)

1

学府嘉园牡丹路M4

110.74

见公告第三部分

80

1

5000

2

学府嘉园牡丹路M5

81.54

见公告第三部分

80

1

5000

3

学府嘉园牡丹路M7

198.18

见公告第三部分

80

1

5000

4

学府嘉园银杏路Y5

119.3

见公告第三部分

42

1

5000

5

学府嘉园银杏路Y6

204.46

见公告第三部分

45

1

5000

6

学府嘉园银杏路Y21

104.18

见公告第三部分

42

1

5000

二、标的基本情况

1.租赁标的位于郑州市高新区牡丹路39号学府嘉园牡丹路和银杏路部分临街门面房。

2.竞租人在参加竞价前应现场考察,对上述标的的房屋用途、房屋结构、占地面积、场地现状等充分了解并且没有异议,竞租人一旦报名参与竞租,即表明认可标的现状。设施、设备以及装修等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三、经营范围限制

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在守法经营的前提下,不得从事赌博、色情、五金加工、易燃易爆物品、化学危险品和污染环境等影响居民生活的行业,不得做出对河南工业大学声誉有不良影响的行为。

四、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资信良好的境内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有不良经营记录的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不按时缴纳房租、不服从管理方管理、提前退租、有违规行为等)不得参与。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在租赁出租方房屋期间,没有欠缴房租等违规行为。

5.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出租方不保证标的物的现有装修状况完整,以标的物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

2.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对租赁标的进行装修、维修和水电安装等,必须经我公司书面同意,并且不得破坏标的主体结构。否则,一切后果由承租方承担。标的装修、维修和水电安装等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租赁期满后该租赁物上已形成附和部分的装修装饰物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4.标的租赁产生的税费由出租方负责缴纳,租赁期间经营产生的一切税费、水电费、物业费等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上缴。

5.承租方需取得相应经营资质,并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各种证照办理后应将证照复印件交由出租方备档。

6.租赁期间承租方还须保证用房安全和合理使用租赁物,确保标的设施安全完好,因承租方违反规定和相关法律,不合理使用租赁物造成事故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7.租赁期间,承租方必须按照消防要求配备必须的消防器材,自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无条件接受社会和出租方的监督和检查,在租赁期间发生的一切消防安全责任及损失(包括对出租方造成的损失)一律由承租方负责。

8.承租期内如遇国家政策变化,政府市政建设、城市规划、学校规划等不可抗力因素需收回房屋的,承租方应无条件服从,出租方只退还履约保证金和剩余租金,不另外补偿承租方的损失。

9.租赁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年,首年度租金为竞租中标价。租金以后每两年在上一年度租金基础上递增5%。租赁期满合同自动解除,不续签合同。场地如继续出租将按国家相应政策重新公开招租。

10.承租方只限于自行使用,不得转租给第三方。

六、竞价方式

1.竞租者竞租价格不得低于招租公告中的底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书。报价采用密封报价书的形式。若只有一家报名单位(或个人),经审定后确定承租方,按照公告底价与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成交价。若有两家或以上报名单位(或个人),采用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报价高者中标,如报价出现并列时,进行多轮报价,直至有一家报价最高,报价最高者中标。

2.关于优先权行使的约定:原承租方在符合竞租条件的前提下,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若原承租人未参与竞标则视为其放弃优先承租权。

3.对优先权人给予优先承租权的安排。优先权人在竞租过程中参与报价,当非优先权竞租人报出当前最高报价时,优先权人可以行使优先权,选择匹配非优先权竞租人最高报价,非优先权竞租人不再加价,则优先权人成为竞得人,若非优先权竞租人选择再进行加价,双方进入第二轮报价流程;第二轮报价过程中,双方在第一轮最高报价的基础上进行报价竞标,当非优先权竞租人报价高时,优先权人可继续选择行使上述优先权,若非优先权竞租人选择再进行加价,双方进入第三轮报价流程;第三轮报价过程中,双方在第二轮报价的基础上进行报价竞标,当非优先权竞租人报价高时,优先权人如果匹配价格,则优先权人以匹配价格成为竞得人。

七、报名及缴纳竞租保证金

1.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自然人报名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报名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报名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须缴纳竞价保证金伍仟元。

2.报名方式:竞租人把报名表(附件1)装入密封袋中,携带密封袋和上述资料在报名时间内报名。

3.报名时间:2024年1月9日12:00起至2024年1月14日12:00止。公开竞租时间另行通知。

4.报名地点: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100号河南工业大学办公楼B座B511。

5.竞租保证金缴纳时间:同报名时间。

竞租人应于报名截止日期前缴纳竞租保证金,竞租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6.竞租保证金缴纳方式:竞租保证金伍仟元(¥5000.00),竞租人应通过网银转账银行柜面转账两种方式向指定账户转款缴纳。

缴纳保证金银行账户信息:

单位名称:河南工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鑫苑现代城支行

银行账号:41050178380800001004

八、资格审查

1.竞租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多个竞租人委托同一代理人的;

(2)竞租人填报的报价低于公告底价的;

(3)竞租人填报的经营范围与公告要求不符的;

(4)竞租人送交的竞租报价书有涂改的;

(5)其它不符合本公告有关规定的情形。

2.若竞得人资格审查不合格,将以竞租报价书中竞租价格第二高者为竞得者,以此类推。

3.经招租结果公示无异议的,与竞得人在公示结束后签订成交确认书。

九、开标程序

本项目招租评审小组在评审现场打开密封报价文件,符合资格条件且报价最高的为竞得人。若出现并列报价,将另行通知相关竞租者进行二次或二次以上密封报价。

十、签订合同

竞得人应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一次性缴纳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承租方缴纳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后,双方签订租赁合同。

十一、竞租保证金的退还

1.竞租保证金在竞租工作结束后无息退还给未竞得方。

2.竞租人若未按照规定时间参加竞标,或缴纳的保证金到达招租单位账户后选择弃权,其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3.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缴纳首期房租和履约保证金后无息退还。

4.若竞得人中标后提出放弃承租,或竞得人在接到成交确认书一周内未缴纳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其缴纳的竞租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出租方可按照价格高低排序另行确定承租人或将该房屋另行招租。

5.竞租人按规定约束自己的行为,服从安排,遵守竞租秩序,不得与其他竞租人之间恶意串通,不得恶意竞租。对于没有租赁意愿,或明知资金不足,无力支付租赁款,仍与他人激烈竞价、恶意抬高价格,阻止他人正常竞租,妨碍公开竞租正常秩序的,出租方可不退还其竞租保证金,并向政府有关管理部门提请处理。

十二、公告期限

本次招租公告在河南工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网站(cyc.haut.edu.cn)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十三、公告内未尽事宜,详见交易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房屋租赁的具体约定事宜,以签订的租赁合同条款为准。

十四、承租人对公告文件如有疑问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一天以信函等书面形式提交,口头提交质疑澄清的问题不予接受,公告文件的解释权归河南工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以上如有变更,招租人将通过河南工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网站通知,请竞租人关注。

十五、招租项目联系信息

联系人:李老师0371-67756865

闫老师18623712897

地址: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100号河南工业大学

河南工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24年1月9日

附件1:河南工业大学经营性用房公开招租报名表(报价书)

附件2: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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