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租公告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招租公告 >> 正文

关于中原路校区教学楼、学生公寓楼和后勤组团楼整体招租公告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3-05-10 17:04:05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河南工业大学资产经营公司经营性用房招租管理办法》,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中原路校区教学楼、学生公寓楼和后勤组团楼                    

         整体招租项目

   2. 项目编号:ZYZZ-2023-0510

3. 租赁标的:本次招租标的物包含如下建筑物和场地设施,房屋面积、租金招租底价等见下表。

序号

建筑物名称

建筑面积(㎡)

备注

底价

1

1#教学楼

7247


40元/㎡.月


2

2#教学楼

6887

总面积9487㎡,其中东配

2600㎡不在本次招租内

3

3#公寓楼

3260


4

学生食堂

3780


30元/㎡.月


5

后勤楼

1200


6

招待所

714

总面积2053㎡,减去

工大幼儿园1339㎡

7

浴室

776


8

锅炉房252㎡

252


9

花房洗衣房

210


   

24326




二、标的基本情况

租赁标的位于郑州市中原区中原路96号,教学楼、宿舍楼建筑面积计17394平方米。后勤服务组团楼房6932平方米。

三、经营范围限制

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规定,限用于办公、教育教学行业使用。

四、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资信良好的境内法人单位。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出租方以标的物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

2.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对租赁标的进行装修、维修和水电安装等,必须经我公司书面同意,并且不得破坏标的主体结构。否则,一切后果由承租方承担。标的装修、维修和水电安装等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租赁期满后该租赁物上已形成附和部分的装修装饰物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

4.标的租赁产生的税费由出租方负责缴纳,租赁期间经营产生的一切税费、水电费、物业费等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上缴。

5.承租方需取得相应经营资质,并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各种证照办理后应将证照复印件交由出租方备档。

6.租赁期间承租方还须保证用房安全和合理使用租赁物,确保标的设施安全完好,因承租方违反规定和相关法律,不合理使用租赁物造成事故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7.租赁期间,承租方必须按照消防要求配备必须的消防器材,自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无条件接受社会和出租方的监督和检查,在租赁期间发生的一切消防安全责任及损失(包括对出租方造成的损失)一律由承租方负责。

8.承租期内如遇国家政策变化,政府市政建设、城市规划、学校规划等不可抗力因素需收回房屋的,承租方应无条件服从,出租方只退还履约保证金和剩余租金,不另外补偿承租方的损失。

9. 承租方须一次性缴纳水电和房屋安全保证金,金额为年租金的10%,合同到期不欠缴水电费,无房无损坏,退还保证金,但不计息。

六、竞价方式

1. 竞租者竞租价格不得低于招租公告中的底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书。报价采用密封报价书的形式。若只有一家报名单位(或个人),经审定后确定承租方,按照公告底价与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成交价。若有两家或以上报名单位(或个人),采用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报价高者中标,如报价出现并列时,进行多轮报价,直至有一家报价最高,报价最高者中标。

2. 关于优先权行使的约定:原承租方在符合竞租条件的前提下,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若原承租人未参与竞标则视为其放弃优先承租权。

3. 对优先权人给予优先承租权的安排。优先权人在竞租过程中参与报价,当非优先权竞租人报出当前最高报价时,优先权人可以行使优先权,选择匹配非优先权竞租人最高报价,非优先权竞租人不再加价,则优先权人成为竞得人,若非优先权竞租人选择再进行加价,双方进入第二轮报价流程;第二轮报价过程中,双方在第一轮最高报价的基础上进行报价竞标,当非优先权竞租人报价高时,优先权人可继续选择行使上述优先权,若非优先权竞租人选择再进行加价,双方进入第三轮报价流程;第三轮报价过程中,双方在第二轮报价的基础上进行报价竞标,当非优先权竞租人报价高时,优先权人如果匹配价格,则优先权人以匹配价格成为竞得人。

4.若只有一家报名单位,则采取单一来源谈判方式。

七、报名

1.报名方式

竞租人把下列资料装入密封袋中:(1)报名表(附件1);(2)自然人报名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报名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3)委托代理人报名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受自然人委托的还应提交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竞租人把上述资料的密封袋(密封袋在开标现场由监督人员解封)在报名时间(工作日)内送达地址: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100号河南工业大学办公楼B511,联系电话:0371-67756865,由工作人员确认登记。

2.报名时间:2023年5月11日起至5月15日17:00止(三个工作日)。公开竞租时间另行通知。

八、资格审查

1. 竞租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多个竞租人委托同一代理人的;

2)竞租人填报的报价低于公告底价的;

3)竞租人填报的经营范围与公告要求不符的;

4)竞租人送交的竞租报价书有涂改的;

5)其它不符合本公告有关规定的情形。

2. 若竞得人资格审查不合格,将以竞租报价书中竞租价格第二高者为竞得者,以此类推。

3. 经招租结果公示无异议的,与竞得人在公示结束后签订成交确认书。

九、开标程序

本项目招租评审小组在评审现场打开密封报价文件,符合资格条件且报价最高的为竞得人。若出现并列报价,将另行通知相关竞租者进行二次或二次以上密封报价。

十、签订合同

竞得人应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一次性缴纳首期租金。

十一、公告期限

本次招租公告在河南工业大学招标采购信息网(ztb.haut.edu.cn)和河南工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网站(cyc.haut.edu.cn)上发布。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二、公告内未尽事宜,详见交易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房屋租赁的具体约定事宜,以签订的租赁合同条款为准。承租人对公告文件如有疑问必须在公告报名之日至公告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天以信函等书面形式提交,口头提交质疑澄清的问题不予接受,公告文件的解释权归河南工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附件:

1.河南工业大学经营性用房公开招租报名表(报价书)

2.授权委托书




                          河南工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23年5 月10 日


  • 附件【附件2.doc】已下载
  • 附件【附件1.doc】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