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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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工业大学师生周转房临街门面招租公告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1-11-11 17:09:47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河南工大资产经营公司经营性用房招租管理办法》,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

河南工业大学师生周转房学府嘉园临银杏路1间门面房、学府欣园临雪松路2间门面房分别招租,房屋面积、租金招租底价及竞租保证金等见下表。租金按年缴纳,先缴后用,租赁履约保证金为年租金的10%。加价幅度应以1元为基本单位。

序号

标的名称

面积

(㎡)

经营范围

是否有优先权人

租金底价

(//)

竞价幅度(元)

竞租保证金(元)

1

银杏路学府嘉园东门南侧Y11Y121-2

292.86

见公告第三部分

50

1

3000

2

雪松路学府欣园西门北侧X31-2

217.72

见公告第三部分

50

1

3000

3

雪松路学府欣园西门北侧X41

71.29

见公告第三部分

50

1

3000


(注:以上标的面积为建筑面积,具体面积以实地看样为准。)


二、标的基本情况

1.租赁标的1位于郑州市高新区银杏路30号,租赁标的23位于郑州市高新区雪松路239号(标的外观图见附件5)。

2.竞租人在参加竞价前应现场查看,对上述标的的房屋用途、房屋结构、占地面积、场地现状等充分了解并且没有异议,竞租人一旦报名参与竞租,即表明认可标的现状。设施、设备以及装修等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即便重新丈量面积与上述表述存在差异,均不得作为变动租金的依据,否则竞租保证金不予返还。

三、经营范围限制

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在守法经营的前提下,不得从事娱乐、赌博、色情、五金加工、易燃易爆物品、化学危险品和污染环境等影响居民生活和单位办公的行业,不得做出对河南工业大学声誉有不良影响的行为。

竞租人在提交报名表时,经营范围必须填报清楚,且在中标后不得更改营业范围,否则视为违约,我司将取消中标人租赁资格并不退还竞租保证金。

四、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资信良好的境内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有不良经营记录(在租赁期间,不按时缴纳房租、不服从管理方管理、有违规行为等)的承租人不得参与。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出租方不保证标的物的现有装修状况完整,以标的物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

2.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对租赁标的进行装修、维修和水电安装等,必须经我公司书面同意,并且不得破坏标的主体结构。否则,一切后果由承租方承担。标的装修、维修和水电安装等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租赁期满后该租赁物上已形成附和部分的装修装饰物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4.标的租赁产生的税费由出租方负责缴纳,租赁期间经营产生的一切税费、水电费、物业费等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上缴。

5.承租方需取得相应经营资质,并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各种证照办理后应将证照复印件交由出租方备档。

6.租赁期间承租方还须保证用房安全和合理使用租赁物,确保标的设施安全完好,因承租方违反规定和相关法律,不合理使用租赁物造成事故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7.租赁期间,承租方必须按照消防要求配备必须的消防器材,自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无条件接受社会和出租方的监督和检查,在租赁期间发生的一切消防安全责任及损失(包括对出租方造成的损失)一律由承租方负责。

8.承租期内如遇国家政策变化,政府市政建设、城市规划、学校规划等不可抗力因素需收回房屋的,承租方应无条件服从,出租方只退还履约保证金和剩余租金,不另外补偿承租方的损失。

9.租赁期限原则上不超过5年,首年度租金为竞租中标价。租金以后每两年在上一年度租金基础上递增5%。租赁期满合同自动解除,不续签合同。场地如继续出租将按国家相应政策重新公开招租。重新招租,如原承租方成交,则无装修免租期;如非原承租方成交,则承租方享有15天的装修免租期。

六、竞价方式

竞租者竞租价格不得低于招租公告中的底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书。报价采用密封报价书的形式。若有两家或以上报名单位(或个人),则进行一轮或两轮报价。若只有一家报名单位(或个人),则采取单一来源谈判方式。

1. 第一轮报价

当有2个或以上竞租人所出报价同时为最高价时,则进入第二轮报价。

2. 第二轮报价

第二轮报价必须等于或高于第一轮最高报价。

在第二轮报价中,当有2个或以上竞租人所出报价同时为最高价时,采取抽签的形式决定承租权归属,不再进行新一轮报价

七、报名及缴纳竞租保证金

1.报名方式

竞租人把下列资料装入密封袋中:(1报名表(附件1);(2)自然人报名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报名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3)委托代理人报名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受自然人委托的还应提交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竞租人把装有上述资料的密封袋竞租保证金转账凭证在报名时间(工作日)内送达地址:郑州市高新区牡丹路39号学府嘉园管理中心三楼,联系电话:0371-67756106,由工作人员确认登记。

2.报名时间:20211111日起至 111517:00止。公开竞租时间另行通知。

3.竞租保证金缴纳时间:同报名时间。

竞租人应于2021111517:00前缴纳竞租保证金,竞租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4.竞租保证金缴纳方式

竞租保证金叁仟元(¥3000.00元),竞租人应通过网银转账银行柜面转账两种方式单笔足额向指定账户转款缴纳。

缴纳保证金银行账户信息

单位名称:河南工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248154561749

八、资格审查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竞价结束后竞得人应携带以下资料到河南工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高新区牡丹路39号学府嘉园管理中心三楼,联系电话:0371-67756106进行资格审查:

1)自然人报名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单位名义报名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法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委托代理人报名还应提交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受自然人委托的还应提交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竞租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1)多个竞租人委托同一代理人的;

2)竞租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

3)竞租人填报的报价低于公告底价的;

4)竞租人填报的经营范围与公告要求不符的;

5)竞租人送交的竞租报价书有涂改的;

6)竞租人未在规定时间到达竞租现场的;

7)其它不符合本公告有关规定的情形。

3.资格审查符合要求的,竞得人在招租公告结束后3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附件3)。

4. 若竞得人资格审查不合格,将以竞租报价书中竞租价格第二高者为竞得者,以此类推。

九、签订合同

竞得人应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出租方收到承租方的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后3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十、竞租保证金的退还

1.竞租保证金在竞租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未竞得方。

2.竞租人若未按照规定时间参加竞标,或缴纳的保证金到达招租单位账户后选择弃权,其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3.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缴纳首期房租和履约保证金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竞得人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完成租赁手续,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其缴纳的竞租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出租方可按照价格高低排序另行确定承租人或将该房屋另行招租。

十一、公告期限

本次招租公告在河南工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网站(cyc.haut.edu.cn)上发布。公告期限为20211111日至202111 15日。

十二、公告内未尽事宜,详见交易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房屋租赁的具体约定事宜,以签订的租赁合同条款为准。

十三、承租人对公告文件如有疑问必须在公告报名之日至公告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天以信函等书面形式提交,口头提交质疑澄清的问题不予接受,公告文件的解释权归河南工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以上如有变更,招租人将通过河南工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网站通知,请竞租人关注。



河南工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21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