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租公告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招租公告 >> 正文

郑州第二机床厂南车间招租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1-04-19 09:44:45

郑州第二机床厂(出租方)南车间已经具备出租条件,现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各潜在竞标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郑州第二机床厂南车间招租项目。

二、项目概况:

名称

面积

出租期限

位置

备注

南车间

700㎡

1年

郑州市中原区桐柏路214号,机床厂院内西南角。


三、经营要求:

1、成交单位不得经营餐饮、维修、物流、易燃、易爆、危险性化学品或对周边产生环境污染、噪音污染、影响居民生活的行业和出租方认为不适合的项目。

2、成交单位必须合法经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所在地方规章制度,并服从出租方监督和管理。

3、成交单位必须自主经营,能够独立承担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独立承担工商、物价、税务、劳动、安全等方面的法律责任,不得转租、转包或分包。

4、成交单位必须按照“经营要求”中的规定经营。如有违反,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不退还其履约保证金,不对其投资做任何形式的补偿,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一切权利。

5、经营场所的水、电、网络费等费用均由成交单位承担。经营场所室内外的卫生、安全等工作均由成交单位负责。

6、成交单位所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需接受出租方和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

7、成交单位在征得出租方的同意下,可以进行简单装修装饰,费用自理。装修装饰过程中不得变动房屋结构,租赁期满后不得进行拆卸;涉及消防报验、检查等问题,由成交单位自行负责,成交单位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成交单位自备经营所需物品,租赁期满后可自行处理。

8、成交单位需遵守厂区的安全管理。

9、成交单位按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五万元

如成交单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违反厂内外有关管理条例、租赁期内未按要求进行经营或未按合同要求经营至租赁期满等,出租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不予退还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取消其经营资格,列为不受欢迎承租单位。

成交单位在租赁期内未出现上述现象,合同期满后,其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10、成交单位在确定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清三个月房租,剩余租金按年支付。如不能按时缴纳,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另行确定成交单位。

11、合同期满一周内,成交单位需办完退租手续,结清所有费用。

四、谈判响应方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自然人;

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商业道德;

3.具有切实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记录;

4.近三年存在以下情形者不具备报名资格:

①在郑州第二机床厂经营过程中曾拖欠房租、水电费;

②在郑州第二机床厂经营过程中曾违反合同约定拒不服从管理;

③有不良信誉记录。

▲谈判人的特定条件: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郑州第二机床厂301办公室。

六、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

(一)谈判响应文件一般由下列材料组成,复印件须加盖响应单位公章,所有材料须按序装订成册:

1.目录(具体资料与页码对照表)

2.谈判响应函、响应竞争性谈判公告基本情况、报价情况一览表。

3.谈判响应单位简介(包括响应单位的性质、规模、业绩、荣誉、资质、响应经营业态等)。

4.资格证明材料

(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护照等,复印件)。

(4)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护照等复印件)及单位社保证明(需含授权代表)。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消防安全不良行为记录承诺函。

5.综合实力。

6.经营业绩。

7.项目经营方案。

8.服务及装修承诺。

9.响应单位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谈判响应文件的份数

谈判响应文件一式2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1份),如副本与正本有出入,以正本为准。谈判响应文件应密封,密封条上加盖响应单位公章。

七、成交原则:在完全满足采购要求的前提下,最终报价最高者成交。

八、各响应单位在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竞争性谈判公告,完全了解并接受其所有条款及要求,并在2020年4月20日12点前将报名函提交至郑州第二机床厂301办公室

九、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在谈判时间前(2021年4月22日10时)将谈判响应文件密封递交至指定地点:郑州第二机床厂办公楼301室,若有变化,另行通知。逾期送达或未按本标书要求密封的将予以拒收(邮寄方式以送达签收为准)。

十、谈判时间、地点

2021年4月22日10时。 地点:郑州第二机床厂会议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十一、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用先审制,谈判响应方报名表应简要说明计划项目经营性质、内容、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出租方在接到报名表24小时内完成资格审查,并书面通知谈判响应方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合格的谈判响应方才有资格参与本项目,不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其造成的损失由谈判响应方自行承担。

十二、业务咨询

谈判有关问题质疑:郑州第二机床厂,李老师,联系电话: 13838526904。

项目联系人:郑州第二机床厂,李老师,联系电话:13803834291

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河南工业大学校办产业管理中心企业管理科,杨老师,联系电话:67756839

郑州第二机床厂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