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承租单位(个人):
冬季是火灾多发季节,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我校经营性房产的安全管理,规范各承租单位及个人经营、管理和使用行为,确保房屋、人员及财产安全,学校决定开展经营性房产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检查内容
1. 安全用电情况
是否存在不规范用电情况,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陈旧老化等问题;是否存在使用大功率电器的问题;是否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存在室内电动车充电的问题。
2. 安全用火情况
天然气安装手续是否齐全、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瓶装煤气罐摆放是否规范、有无合格标志、是否在安检时间之内;烟道是否定期清洗等。
3. 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情况
是否按照标准配备灭火器等消防器材;自动消防系统和室内消火栓系统运行是否正常。
4.消防通道堵塞占用情况
消防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等。
5.消防标志情况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完好;安全出口是否有明确标识;应急照明指示灯是否存在故障等。
6.“三合一”情况
是否存在违规住人情况。
7.火灾逃生技能宣传、掌握情况
能否掌握正确的逃生技能,确保在火灾初期能够会扑灭、会报警、会逃生等。
二、日程安排
1. 自查阶段。2020年12月9日—12月15日
主要内容:各承租单位及个人对照检查内容和标准,进行自查,对标整治。
2. 集中检查阶段。2020年12月16日—12月18日
主要内容:学校对各承租单位及个人租赁场所进行实地检查,列出违规清单,下发整改通知书。
3. 整改阶段。2020年12月19日—12月26日
主要内容:各承租单位及个人按照整改通知书要求,逐项进行整改。整改结束后,向校办产业管理中心提出验收申请。
4. 验收阶段。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主要内容:校产中心组织专人进行专项验收。验收合格后与承租单位或个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三、相关要求
1. 强化第一责任人责任。按照“谁承租,谁负责”的原则,与学校签订租赁合同的承租单位及个人为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认真开展自查整治工作,配合学校进行消防检查和验收等工作。与学校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承担起集中检查、日常监管、宣传教育等安全责任。
2. 相关责任追究。在本次安全检查工作中出现以下行为的承租单位和个人,学校将对其下达停业整改或直接解除租赁合同:一是不配合学校消防检查工作、整改不到位者;二是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有可能造成房屋、人身财产安全者;三是未经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对房屋安全造成严重影响者;四是未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违规违法经营者。
请各承租单位和个人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学校安全检查工作。有事情请与校办产业管理中心负责老师联系。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371-67756865
河南工业大学校办产业管理中心
2020年12月9日